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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用計畫

 

 

 

本校如調整學雜費,將會依循99.9.6教育部修正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學雜費之用途如下:

一. 提供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

  1. 助學金。
  2. 生活助學金。
  3. 緊急紓困金。

    (1)家庭遭遇變故助學金。
    (2)急難慰問金。

  4. 免費住宿提供(低收入戶學生)。

二. 軍公教遺族優待。
三. 特殊教育學生獎助學金。
四. 大學生助學金。
五. 研究生助學金。
六. 協助大班教學助學金。
七. 各項(體育競賽成績優良、績優社團及幹部、生活服務績優班級、交通評比績優班級、研究生研究成果、外籍學生就學、學生傑出表現、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助)學金。
八. 推動國際化,獎補助學生出國遊學、研習相關費用。
九. 挹注充實教學、行政業務設備,如:挹注購置圖儀及資料庫設備、改善教室、網路及資訊軟硬體設備等。
十. 延攬優良教師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獎勵支給。
十一. 配合款(如:校務發展、教學卓越、典範科技大學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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