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貴校長榮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第二屆董事

  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第一屆董事會與監察人任期於97年8月31日屆滿,教育部已根據評鑑中心組織章程遴聘第二屆董事15人、監察人5人,於9月1日上任,任期至100年8月31日為止。董事長於97年9月3日第二屆董事會召開時經董事互選產生,由劉維琪博士蟬聯第二任董事長。本校陳振貴校長由私立技專校院協進會遴選出任該中心第二屆董事,屬機關代表。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由教育部及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共同捐助成立,第一屆董事會於94年9月由教育部遴選董事15人開始運作,並推選國立中山大學前校長、現任中山大學管理學院榮譽講座劉維琪出任董事長。

  根據「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程」,董事任期每屆三年,連選得連任,以一次為限;董事由機關代表、產業界代表、學者及專家代表共同組成,並由主管機關聘任。

  組織章程也規定,評鑑中心置監察人5人,任期每屆三年,包括2名政府機關代表由主管機關聘任教育部會計長及顧問室主任擔任,3名學者專家則由教育部就財稅會計及財經法律專業領域,推薦學者專家出任。(陳曼玲/評鑑雙月刊2008.9